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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9级工伤赔偿咨询
成都9级工伤赔偿咨询 律师同志您好:
    我2010年在双流出的工伤:从行车上摔下左股骨骨折,住院29天,2011年6月进了第二次手术(取固定钢板及螺钉)住院8天;11月左右进行了工伤鉴定,结果为9级,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及休息期间的工资公司已支付,但无住院伙食补助,我以前的单位被现在服务的这个单位收购,因历史原因现在所在的单位要求我们解除劳动合同,请问除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工伤基金已支付),合同解除时我还能得到哪些赔偿,标准是多少?
    另外,现在走路时仍稍有点跛,也有点性天气,近段时间还在作银针治疗,产生的相关治疗费还能找单位报销吗?
     期待你的解答,非常感谢!
2012-10-23 15:25 lhl213(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小利律师  2012-10-23 15:28
你好!工伤致残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2-10-23 15:30
还有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 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属于康复治疗费。
3 110网律师  2012-10-23 15:31
你好!工伤致残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你可以按照此标准来要求赔偿。如需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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