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期限,有到期不能归还,加收罚息直至还清的约定 本人王静借到吕强人民币三十万元整(300000万),约定于2017年6月31日归还,如到期不能归还,加收每日500的罚金,直至还清为止。 签署日期2017年1月1号。借款人 王静。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赵志强。身份证号码**********。 以上是一份真实的借条,一个字也不错,请问,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这个借条,能不能认定约定不明,主债务到期之日起2年
2018-01-27 20:33 财务纠纷88……(山西-太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仲夏律师 电话:18725685001 2018-01-27 20:49
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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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约定期限己过五个月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到期后几年担保
9个回复2014年9月我替人担保,借据上写了如果欠债人到期不能归还,由我归还,只到还清为止
1个回复借条上没写担保期限,只写了借款为倆个月,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偿还有担保人偿还
4个回复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能还清债权人的钱,担保人也在约定的期限内
3个回复借条没写还款日期,但写了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从借条出具日起至本息归还之日止
10个回复我的担保是这样写的,如果他到期未尝还给原告钱。由我自愿偿还直至还清为止
3个回复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担保人有担保期限没有?
5个回复我和朋友a共同为b担保向私人借款,到期后b无力归还,借款人向担保人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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