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拇指再接手术后。手臂无力好像废了。 2012年4月份,因上晚班,不小心把大拇指切断了,后去医院做再接手术,手术后3天,整个手臂开始疼痛《受不了的痛》。后去找医院,医院以臂丛神经刺激症诊断,住院一星期后手臂开始好转,期间3个月才完全不痛了,可手臂也好像残废了,不可以拿起超过10斤的东西,后找同一家医院,医院以慢慢会恢复为由让我们离开。可到现在那么久了,手还是没力,请问这样可以起诉医院吗?或者具有法律效应和保护吗?
2012-10-22 18:34 690265……(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黄坤和律师 电话:15811839930 2012-10-23 11:41
你好,建议鉴定明确。
2 110网律师 2012-10-22 19:26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3 陈贤良律师 2012-10-22 20:37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及做伤残鉴定,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4 江珍来律师 2012-10-23 01:03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医院存在过错的还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23 09:34
假若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6 2012-10-25 14:17
需要看具体诊疗过程
初步看应该与原发伤害有关
初步看应该与原发伤害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