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之前就感情破裂,现在男方因做传销关在看守所,怎么办理离婚 因感情破裂,2009年本来两个人说好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就男方妈拦着,之后就离开家没回去,这样算分居吗?现在男方因做传销被关在广东韶关,可以申请离婚吗?请问怎么办理
2012-10-21 21:29 李青鲜(江西-赣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10-21 22:27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 陈晓云律师 2012-10-21 22:02
男方人身自由受限,在女方所在地起诉离婚
3 110网律师 2012-10-22 10:57
可以请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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