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后与丈夫感情破裂,在未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我可以自行引产腹中5个月胎儿么? 我丈夫一个月之内两次对已经怀孕的我动粗,我决定先不要孩子,等磨合好感情后再要,他家人不同意,我娘家人来协调,他态度冷漠还拒绝带我跟娘家人回家,在我一再坚持不要孩子的情况下,他将我赶回了娘家(异地),现在我自己去做引产的话合乎法律么?将来离婚诉讼时他若告我侵犯他的生育权怎么办?!
2011-03-14 12:32 vZF2567(辽宁-本溪)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03-14 13:20
这个事你自己可以做主。。。。。。。
2 陈晓云律师 2011-03-14 12:57
你有权决定是否引产,他不能干涉。
3 李同红律师 2011-03-14 14:29
您可自行做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