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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的抚养费
是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的抚养费 尊敬的各位律师你们好:

当一对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把孩子的抚养费一次性给付了抚养孩子的一方。事隔几年后,俩个人又复婚了。

1.复婚后,“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是否有权要求“接受抚养费”的一方,退还剩余的抚养费?

2.俩个人复婚后,如果给付抚养费的一方,不要求“接受抚养费”的一方退还剩余的抚养费时,没有用完的抚养费是属于“接受抚养费”的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

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
2012-10-21 12:18 今日有约(天津-和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年10月21日 15时38分
1、可以要求返还。
2、属于孩子的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2-10-21 12:50
你好:无权要求退还
3 孙新律师  2012-10-21 13:49
可要求将未用完抚养费用于抚养孩子支出
4 陈晓云律师  2012-10-21 16:22
有权要求退还。

算共同财产,用于孩子抚养。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21 17:33
应当可以
6 孙新律师  2012-10-21 21:53
抚养费其实属于孩子,如果复婚后,双方都是该笔费用的管理人,直到孩子成年。
7 孙新律师  2012-10-21 21:57
自愿一次性支付,不能退还。属个人财产,与给予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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