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们一直赡养伺候老人(我婆婆脑血栓半自理12.年公公体弱多病 请问律师我们一直赡养伺候老人(我婆婆脑血栓半自理12.年公公体弱多病。一直是我们照顾。)。继承评分吗
2018-01-20 13:15 ask201……(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5662668963 2018-01-20 13:17
你好,可以的,你婆婆写个遗嘱
2 申维丰律师 2018-01-20 13:20
您好,你婆婆写个遗嘱
3 孙新律师 2018-01-20 14:39
你好,需要婆婆写遗嘱的
4 孙新律师 2018-01-20 16:10
你公公婆婆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分身后的财产,详情请来电来访
5 王艳玲律师 2018-01-20 16:52
你们可以主张多分
6 赵江涛律师 2018-01-20 18:27
不一定
7 苏荣杰律师 2018-01-20 19:30
你好,一般可以的
8 李建成律师 2018-01-22 17:24
尽到主要义务要求多分
9 宋超律师 2018-01-31 15:24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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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回复尊敬律师们好!请帮忙!我在二十年前伺候了瘫痪的婆婆几年后,我公公赠予了我们夫妻俩两孔旧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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