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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作是四天一个班,其中一个白班一个夜班!白班十个小时,夜班十四个小时!一个月大概七到八个班
我的工作是四天一个班,其中一个白班一个夜班!白班十个小时,夜班十四个小时!一个月大概七到八个班 我的工作是四天一个班,其中一个白班一个夜班!白班十个小时,夜班十四个小时!一个月大概七到八个班。一个月累积超出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十六个小时。一个季度累积超出四十八小时。刚开始单位安排我们调休!后来就以人员紧张为由,减少调休,或者取消调休。减少的部分也没有经济补偿!对于这类情况是否违反劳动法?如果有经济补偿的话,总共四十八小时超出的工作时间,应相对应补偿几天?如果单位坚持不给调休和经济补偿怎么办?
2018-01-17 21:41 A≮ 疯 子 ≯(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1-17 22:32
可以投诉或申请仲裁主张权利。
2 徐生律师  2018-01-18 10:15
申请仲裁主张权利
3 封华清律师  2018-01-18 12:09
你好! 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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