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遗产纠纷
遗产纠纷 老人,妻子已故,有退休工资和城市医保,有一处房产,独住,膝下三女一子,未立过遗嘱。在未经其他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给一外孙(三女儿的儿子),声称由三女儿负责养老送终(实为独住,子女相继看望,生病住院期间主要由三女儿料理),弥留在三个月主要由三女儿替其租一间房照顾。老人过世后,子女们对原房产及其他财产的处置产生分歧。请问这样的房产及财产纠纷如何处置?
2012-10-18 17:27 孙阳阳11(北京-东城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10月18日 17时48分
如果房屋为老人与妻子共同财产,该房的一半属妻子遗产,由老人及膝下三女一子法定继承,平均分割,实际上为共同共有关系;老人未经其他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给一外孙,是对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侵权行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 李建成律师  2012-10-18 17:28
走法定继承
3 孙新律师  2012-10-18 17:28
关键过户程序是否存在瑕疵.
4 孙新律师  2012-10-18 17:35
该房产属于老人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5 110网律师  2012-10-18 17:45
你好: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