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第九条合同解除和中止手续中写到乙方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 我公司第九条合同解除和中止手续中写到乙方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属于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和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根据劳动合同第39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那含三天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只要不连续旷工三天或以上就不会终止劳动合同?
2018-01-08 15:16 ask201……(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闫燕律师 2018-01-09 16:05
详询公司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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