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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政府有没有权力罢免或暂时停止村主任职务
乡镇党委政府有没有权力罢免或暂时停止村主任职务 我市依法统一取缔、拆除了砂石高台,并将砂石没收,处置权交由市砂石资源领导小组处理。为了尽快使土地复耕,并将土地交给群众,我镇某村委会主任听信原高台业主蛊惑,私自与业主签订《土地复耕委托协议》,同时在没有向上级党委报告的情况下自行组织人员、机械,将高台砂石偷运卖给用户单位。偷卖砂石所得款项用于土地回耕(向社员支付青苗菲)。请问这种情况,乡镇党委政府有没有权力罢免或暂时停止村主任职务?
2012-10-17 10:31 RONALD……(四川-德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沈辉律师  2012-10-17 10: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十六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如果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另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2 李小利律师  2012-10-17 10:39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3 110网律师  2012-10-17 11:04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十六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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