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公司正在给办理户口,新公司是否应该承担保险?承担多少? 2011年10月份从原单位离职,但是原单位正在给我办理户口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我个人承担每月600多保险费用。
2012年3月我跟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新单位拒绝给我交付保险费用,但也没有正当理由,我想咨询一下,新单位是否应该给我交付保险?如果应该,我应该以什么理由去协商?协商的话,是要求补足个人每月支付的600还是以公司名义的170多?
非常感谢!
2012年3月我跟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新单位拒绝给我交付保险费用,但也没有正当理由,我想咨询一下,新单位是否应该给我交付保险?如果应该,我应该以什么理由去协商?协商的话,是要求补足个人每月支付的600还是以公司名义的170多?
非常感谢!
2012-10-16 10:29 aza-li……(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0-16 11:30
新单位应从你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为你交纳社会保险。之前的没有为你交纳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