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后的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应该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后的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应该怎么赔偿 我于2012年9月30日驾车撞了一个人。到现在在医院里花费了1.6万元左右的治疗费用。

现在应该出院了。受害人向我索要财产损失费、后期治疗费等费用7万元。(没有造成死亡、伤残。受伤程度是肩胛骨骨折,脚踝处轻微骨折。) 我找中间人私了谈判,对方现在已经可以出院,但就是不“了事”不出院。

后来我去交警队咨询。交警队负责我这个案子的警员说,受害人不出院,他们不去调节。

现在我左右为难。受害人所花的医疗费用全部是由我交的,现在又要几万块。我实在拿不出。交警队说不出院,不去调节。但是对方就是不出院。

我汽车上只有一个强制责任险。  像一些医疗费、误工费、后期治疗费、什么的费用。保险可以报多少。
2012-10-16 09:24 别拿情绪当饭……(河北-衡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0-16 11:01
要根据对方的伤残登记进行赔偿,若是无力支付的,可以要求受害方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公司不能赔偿的部门,再由你们双方进行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2-10-16 13:46
不分项应承担12.2万
3 孙新律师  2012-10-16 13:56
诉讼解决,依法赔偿
4 孙新律师  2012-10-17 10:53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误工费 住院伙食费 交通费 交强险范围内应该全部支付
5 孙新律师  2012-10-18 12:11
不再支付对方任何医药费用
6 孙新律师  2012-10-27 17:45
收到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向法院起诉,将对方和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作为被告,先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对方按责任比例承担。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