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电动车伤者判20%责任,但不配合理赔该怎么办? 8月15日交通事故,电动车一方受伤交警判20%的责任,我方机动车80%,我有交强和三方险伤者伤情就是皮外伤,原本医院说留院观察两天就可以了,一直拖着住了快一个月,我方已垫付部分医药费,剩余部分我拒绝垫付,但他一直不出具医疗费用发票和相关证明,造成我无法找保险公司理赔,还说要告我,但又一直拖着没动静,请问我接下来该如何处理?是只能等他起诉我之后才能走保险流程吗?如果超出了医保报销的部份,该由谁来承担?
2012-10-15 16:08 134280……(广东-惠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2年10月15日 16时15分
一般是对方起诉您 然后会一并连保险公司一起起诉的
2 江珍来律师 2012-10-15 16:34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