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 我手头有一份西城区房管局出示的“国家建设用地拆除私产房屋通知”,内容如下:
某某某
经北京市规划管理局以xxx号“规划用地许可证”及西城区房地产管理局以xxx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xxxx公司在西城区xxxx胡同进行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需拆除你私产房屋xx间,建筑面积xxx平方米。
现我局已办完审查产权,估价手续,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中的有关规定,请产权人与拆迁人xxxx公司进行洽商房屋产权等有关事宜。
我的问题是:通知里“......现我局已办完审查产权,估价手续......”,我理解为“私房的产权已经审查完毕,房产已经估价完成”,请问我这样理解对吗?如果不对,应当如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谢谢
某某某
经北京市规划管理局以xxx号“规划用地许可证”及西城区房地产管理局以xxx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xxxx公司在西城区xxxx胡同进行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需拆除你私产房屋xx间,建筑面积xxx平方米。
现我局已办完审查产权,估价手续,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中的有关规定,请产权人与拆迁人xxxx公司进行洽商房屋产权等有关事宜。
我的问题是:通知里“......现我局已办完审查产权,估价手续......”,我理解为“私房的产权已经审查完毕,房产已经估价完成”,请问我这样理解对吗?如果不对,应当如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谢谢
2012-10-14 21:01 dongdo……(北京-西城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2-10-14 21:02
可以这样理解
2 李同红律师 2012-10-14 21:30
可以这样理解
3 孙新律师 2012-10-14 21:35
可以!11
4 赵江涛律师 2012-10-14 21:39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5 孙新律师 2012-10-14 22:48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6 丁磊律师 2012-10-15 11:36
要看具体情况,建义来电详谈
7 徐卫东律师 2012-10-15 20:50
建议带齐资料面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