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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案安置补助问题
拆迁案安置补助问题 律师您好:我和前妻于2009年二月十号离婚,当时协议有条写明双方的房屋产权{包括征收后的财产}全部归女儿所有。现在我们这里已拆迁,我的前妻户口还没有迁出,请问一下我的前妻还能享受国家的拆迁安置补助吗?
2012-10-11 18:33 735698……(安徽-合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付杰律师  2012-10-11 18:35
没有明确放弃拆迁安置利益的,可以享有相应的份额。
2 孙新律师  2012-10-11 19:53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3 110网律师  2012-10-11 19:57
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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