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铁路上的二手房,但是现在的卖方只有百分之八十的产权,如果把另外地百分之二十补缴以后是否能办理过 我于2012年九月购买原随州机务段的房子。卖方只拥有百分之八十的产权,另外的百分之二十卖方承诺把这另外的百分之二十去相关单位补交。然后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卖方的爸爸,已经去世了,我们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购房协议没有公正,我很想知道像这样的情况以后会不会产生什么纠纷。
2012-10-14 15:48 鲍坤龙(湖北-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10-14 20:04
原则不能购买
2 110网律师 2012-10-14 20:11
有很大的风险,如果单位不同意房屋买卖,合同将不能履行和过户
3 潘宏成律师 2012-10-22 18:41
即使卖方同意过户到你的名下,也要费很多周折1
相关法律问题
我现在把房子的产权写上我孩子的名字,我孩子现在只有7岁。以后如果孩子不要我住怎么办
1个回复公司注册时,老板写了我百分之十几的股份,但是我并没有注资,也没有领分红,现在我辞职了,如果公司有法律
1个回复购买二手房,卖方迟迟不给办理产权证,怎么办?
2个回复卖方的二手房在抵押中,但是卖方本人公证了房产,我现在要买他的房有风险吗
4个回复问题已详细补充:二手房产权证还在办理中,卖方明天就要收到贷款了
1个回复购买产权未办出的拆迁房子,签订的买卖合同和公证书是否法律保护?如果卖方反悔了, 是否交易就无效了?请
5个回复结婚31年未领证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如果男方和另外的女人办理了结婚证,是否构成重婚罪
3个回复如果房产上有他的名字,但是他注明放弃产权,请问房子是否还有他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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