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老人赡养协议 我父母在1991年建了一幢楼房,后来陆续又建了大小十一间小平房,我家老大是招在家里的。2004年她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擅自把房子变更为自己的名字。今年家里拆迁,补偿了大大小小5套房子,老大四套,老四一套。我和老二没有,现在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签订一份协议:以后老人的生老病死我和老二不承担费用,可不可以?在法律上有没有效?我和老二违不违法?谢谢!速回!急用!!!因为老四有一个朋友是律师,那个律师说我们这是违法行为,可以告我们。是真的吗?那份协议姐妹三个都签过了,我上班还没签,说好今天去签的。有见证人的。也签字了。
2012-10-14 12:09 完美陌紫(江苏-镇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徐道德律师 电话:13791112770 2012年10月14日 12时11分
可以,但是要经过父亲同意。或者说你们赡养责任由你们大哥四第承担。 我的补充: 2012-10-14 12:12
建议你电话咨询吧!那样说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