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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追收欠款的律师函,为私人欠款,当时签订的借条日期是五年前
我收到追收欠款的律师函,为私人欠款,当时签订的借条日期是五年前 我收到追收欠款的律师函,为私人欠款,当时签订的借条日期是五年前,律师函的欠款数字不符,我有需要理会这封律师函吗?
2017-12-25 07:54 ask201……(广东-佛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12-25 08:35
不理会。
2 苏佰林律师  2017-12-25 08:33
可以不理会。
3 闫燕律师  2017-12-25 09:05
可以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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