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要求卖方赔偿房款和拆迁款之间的差价? 我几年前买了一套房子,支付了卖方三分之一房款。房子没过户,仍在卖方名下,剩余房款我也没结清。今年,房子要拆迁,房屋升值了,我和拆迁办签了拆迁协议。卖方儿子找到我,我才知道,房子是卖方和他儿子共有的,虽然房产证是卖方一个人的名字,卖方的儿子说卖方单独处分房屋的行为无效,并要告我。我想请问,如果法院判卖方的处分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我能否要求卖方赔偿房款和拆迁款之间的差价?
2012-10-10 11:58 赔偿差价(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0-10 13:36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2 李建成律师 2012-10-10 12:00
若需进一步详细咨询或聘请律师处理您的事情,请电话联系我们
3 孙新律师 2012-10-10 12:04
——房产是以登记为准,对方的儿子是否有证据证明此房产是共有财产?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处理较妥。
4 胡爱军律师 2012-10-10 12:05
根据买卖合同约定处理
5 孙新律师 2012-10-10 12:15
你好,需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6 孙新律师 2012-10-10 12:42
按约定的差价执行
7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10 13:47
面询律师为佳
8 李同红律师 2012-10-10 14:12
主要看你们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建议您带合同找律师面谈。
9 丁磊律师 2012-10-10 18:07
诉讼专业,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