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咨询 我是青岛户口,我还没有结婚,我父母是烟台户口,在青岛买房子受限购令限制,因此只能用我的名字买,现在合同和贷款都以我的名义办了,房子的首付款和贷款都是我父母出的,只是名字是我的,房子是我父母住,我父母怕将来我结婚了被我对象把房子抢走,或者我将来把他们赶走,主要是为了防我,请问该怎么办才能证明这个房子是我父母的?好像赠与过户的话受赠方还要求是青岛户口,我父母不是青岛户口,我该怎么办?我去公证处希望写个东西公证一下房子是我父母的,但是公证处说不给公证也没法公证,我母亲就非常不高兴,怎么才能让房子是我父母的啊?如何证明啊?我是不是应该写个遗嘱?
2012-10-09 15:02 shenli……(山东-青岛)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10-09 15:10
你好,房子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对象不会抢走。如果你父母对你不放心,你可以和你父母签订一个协议,可以委托律师做个鉴定。
2 110网律师 2012-10-09 15:07
写个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公证!~
3 110网律师 2012-10-09 15:25
你好:婚前财产归你个人
4 孙新律师 2012-10-09 15:28
——(1)房子登记在你名下,婚前购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你未来的妻子无权主张。
(2)至于你父母的担心你可以与父母签署一份协议,或者附条件的协议。此协议可以委托律师代书、见证。
(2)至于你父母的担心你可以与父母签署一份协议,或者附条件的协议。此协议可以委托律师代书、见证。
5 110网律师 2012-10-09 15:37
房子登记在你名下,婚前购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你未来的妻子无权主张。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09 16:21
建议你写个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公证
7 110网律师 2012-10-09 16:56
房子是你个人财产,可赠与你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