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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在某公司干保安员,每周工作六天, 每天工作八小时吃饭四十五分钟
你好请问,我在某公司干保安员,每周工作六天, 每天工作八小时吃饭四十五分钟 你好请问,我在某公司干保安员,每周工作六天,
每天工作八小时吃饭四十五分钟,休息日是每周三,法定假日如果不是星期三就上班然后补休,公司有打卡记录,工资条上有每出勤一天七元的餐补,因此就加班工资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开庭收到我提供的工资条和排班表,然后让我回去等仲裁结果,后仲裁结果是我提供不了加班事实证据不支持。后我上诉区法院(我就加班工资,向一审区法院提供了工资条和排班表),一审法院开庭由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审理,开庭收了工资条和排班表,让我回去等通知,后以证据证明不了加班事实,判决不予支持,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呀?
2017-12-18 23:29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2-18 23:54
可以主张自己权利
2 康治斌律师  2017-12-19 08:18
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建议及时上诉维权。
3 张元珍律师  2017-12-19 08:50
律师需要结合案件的事实以及你提供的证据和仲裁委的裁决一审判决综合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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