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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咨询  (小汽车和自行车)
交通事故咨询  (小汽车和自行车) 各位律师,好!我姓李住在苏州高新区本人于2012年4月份在小区内部道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为50多岁骑自行车男性,事故导致对方左肩脱臼后在附二医院进行了复位没有住院当天出院了,前期的治疗费全是我出的3000多块钱,后续由于对方儿子过来蛮横的很导致双方之间很不愉快,所以之后我就让他们自己看病最后一起了结,至今我也没有去看过对方或者打电话过去询问,当初我们全心全意的对对方好由于他儿子现在真的不想主动去找他们,估计对方的伤早就好了但他们也一直没有联系我,请问像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比较好! 案件有没有有效期?我真不想主动找他们,如果在有效期到达之前我应该怎样处理在法律上,对方是工地上的没有社保也没有劳动合同,他儿子第一次来就好我们要3万块钱,请问如果赔偿应该怎么赔偿?谢谢!
2012-10-09 11:30 lijun6……(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0月09日 11时34分
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2 陈丽律师  2012-10-09 12:01
根据交警的事故责任划分来赔偿。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2-10-09 16:02
还是要对方起诉吧,也可以保险报案后问他们要相关票据
4 110网律师  2012-10-09 17:44
报警,让交警认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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