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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财产分割的有关问题
请教财产分割的有关问题 2000年我和妻子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1岁)由我抚养。02年时我们又一起生活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在共同生活期间(05年左右)购买房产一套,价值27万元,其中我出资15万,其余由女方筹得,08年我又给女方3万,用来偿还她当时的借款。房产证是前妻的名字,儿子是共有人。
另:1、20005年前妻炒股我母亲给前妻5万元,
    2、2009年买一辆二手车时前妻给我2万元,过户时所有权登记在我名下,
    3、与其他人合伙买自卸车时,前妻给我4万元,至今未去车管部门上牌。
请问:我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房子现在价值60万元,能判给我吗?如不能会如何分割?谢谢、
2012-10-09 10:22 guo先生(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胜利律师  电话:13939077839  2012年10月09日 11时09分
你们之间只是债权债务关系,主张权益需要有相关的证据
2 110网律师  2012-10-09 10:32
你们离婚后继续生活在一起,已经不存在婚姻关系,你们关于钱来往次数较多,也复杂,应该分项维护你的权益,希望能免谈,便于详细、具体给予解答。
3 郭希玲律师  2012-10-09 11:54
你好,财产以登记为产权人,但相互的出资需要返还。建议保留搜集证据。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或证据,找律师面谈或电话交流若此答复能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予以采纳或评价。
4 110网律师  2012-10-09 11:56
因为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登记在一主名下的是一方的财产,另一方的出资可以让一方作为债务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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