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您好,我通过不太正式的竟拍拍下了一宗土地的使用权,当时出卖方的宣传资料含糊不清,对土地使用年限未注明,当时我在认价书有签名。后来出卖方起草了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中同样未注明土地使用年限,是我老婆代我签名,并签署了她自己的名字和按手印,并且交付60%的土地出让金。但是现在得知出卖方的土地是早几年集中从镇国土所买的,只有33年的使用年限,但是出让价格却很高。我想请教这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或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吗?请您务必帮忙,不胜感激!多谢!
2012-10-08 22:29 Michac……(湖南-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2-10-08 22:56
拍卖公告注明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是不是比实际33年要短,若是,则依据《拍卖法》第六十一条:拍卖人、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2 110网律师  2012-10-08 22:47
你没有授权给你老婆,如你不追认则是无效的。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