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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开庭什么缘故
二次开庭什么缘故 我于2011年12月份经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当时交了2万元定金给被告。未想被告隐瞒了房产已经抵押给第三方的事实,导致无法过户。2012年7月1日我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双倍偿还定金,并解除网签。7月11日法院开庭审理,当时被告明确说不卖房了,法院当庭宣布事实清楚,终止审理,但迟迟未下判决书。今天我去问法院,法院突然通知明天再去领传票,说要二次开庭。想问问,这符合程序吗?这么简单的一个案件,还需要二次开庭审理?审理期限到底是多久?
2012-10-08 20:04 131006……(北京-昌平区)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0-10 13:32
合法,积极应诉吧。
2 李建成律师  2012-10-08 20:10
合理,审理期限根据法院判决
3 朱君秀律师  2012-10-08 20:11
答:合法,积极应诉吧。
4 孙新律师  2012-10-08 20:13
积极应诉,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5 徐卫东律师  2012-10-08 20:34
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
6 常路律师  2012-10-08 20:43
您好,积极应诉,详情来电咨询。
7 李同红律师  2012-10-08 21:09
积极应诉,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8 孙新律师  2012-10-08 22:03
积极应诉。
9 赵江涛律师  2012-10-09 07:33
积极应诉,可以聘请律师代理
10 孙新律师  2012-10-09 13:56
合理,积极应诉即可
11 孙新律师  2012-10-09 14:13
合理 建议积极应诉
12 孙新律师  2012-10-09 14:55
符合程序
13 丁磊律师  2012-10-10 18:15
诉讼专业,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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