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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租的房子需要提前离开,当时已经声明说我会提前走才租的,然后在合同附加条款加了句中途运行乙方转租,转租成功后退还剩余房款,就是这句被坑了,之前问他一直说我们离开就把钱退给我们,现在有可能让他退钱给我们吗,还有他们收什么卫生费是否合理,1.如果我转租出去了,他们还是不肯退怎么办 2.或者我就直接想违约他们能退多少钱,我已经多交了3个月的房租 3.现在的租房合同北京没有统一的规格吗,如何判断合同本身是不是有问题?
2012-10-07 22:29 bjyy2(北京-海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0-08 07:17
根据该附加的内容,需要完成转租后退回剩余房款,对方反悔,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权。退回数额是剩余房款。没有统一格式,需要聘请律师对合同审查后确定
2 李同红律师  2012-10-08 08:24
您好,没有统一的格式,只要是你们双方协商一致约定清楚即可。
3 赵江涛律师  2012-10-08 09:05
双方协商
4 孙新律师  2012-10-08 09:32
——有附加条款的,需要根据附加的条款履行,但是如果对方反悔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合同没有强制的规定格式,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双方意思一致自愿签署的,即为有效。
5 孙新律师  2012-10-08 10:00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6 孙新律师  2012-10-08 16:05
无固定格式 双方协商 意思表示明确即可
7 李建成律师  2012-10-19 17:59
你们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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