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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合同签定的是“房屋内家电保修三个月,如有损坏,乙方(房客)自行维修”,冰箱在第四个月时因压缩机老化而不运作,房东要求房客修,此种情况是否属房客维修的范围?因房客觉得应该属房东维修范围,在房东收租金时房客要求其维修好后给租金,否则拒给租金,此种做法是否妥当?谢谢
2012-09-27 13:02 张清廉(重庆-渝中)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宰宇律师  2012-09-27 16:27
合同约定的是损坏由承租人维修,故压缩机老化停机,应由出租人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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