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农村习俗结婚未办结婚证,育有一子随父入户,因感情纠纷经法院调解小孩归女方抚养 依农村习俗结婚未办结婚证,育有一子随父入户,因感情纠纷经法院调解小孩归女方抚养,迁户时女方户口本婚姻是离婚,当时不懂没留意,现要申请入户其它市时审核不过,回当地更改后写上 “未说明”请问合理吗?这样对审核批准入户的派出所有说服力吗?
2017-12-10 09:38 ask201……(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12-10 10:33
这是可以按照派出所的规定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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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方通过农村习俗结婚,无结婚证,但有一小孩三岁,现在因双方感情破灭需离婚
2个回复我们结婚没结婚证,是按农村的习俗结婚的,有两个孩子,女方以上法院起诉解除
0个回复两人结婚三年,没有领结婚证,后来感情破裂,孩子一直在女方家抚养
1个回复农村结婚,没办结婚证。女方不过了,有一个男孩我在抚养,一个人抚养太困难
4个回复本人因感情纠纷,如果离婚小孩是男方抚养还是女方抚养,因感情慢慢谈了
3个回复本人因感情纠纷,如果离婚小孩是男方抚养还是女方抚养,因感情慢慢谈了
1个回复你好我们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的小孩由男方抚养女方拿抚养费法院判
1个回复没有结婚证,结婚时女方不够18岁,育有两女,现在感情不和,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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