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及社保咨询 我一亲戚,女的,从43岁开始在事业单位上班,签订了劳动合同,今年55岁,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因没有购买社保,后产生纠纷,现在单位上说亲戚50岁就已经退休了,只能负责买43-50岁时间段的社保,50岁后的不能买,且发的工资还要退回,有这样的说法吗?到底亲戚50岁后的继续工作怎么算工资和社保?万分感谢各位详细的回答,请不要只回答我去问当地社保局,因为都是一伙的,希望得到各位的回答,谢谢!
2012-10-06 10:42 lsf315(湖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0月06日 12时04分
一、按法律规定:退休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现在单位上说亲戚50岁就已经退休了,显然这一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二、既然劳动合同没有到期,那在50-55周岁之间也不存在终止劳动合同一说。
三、综上,在50-55周岁之间,你亲戚在单位正常从事了工作,那单位就必须按时、按合同发放工资,按规定购买社保。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可提起劳动仲裁。
二、既然劳动合同没有到期,那在50-55周岁之间也不存在终止劳动合同一说。
三、综上,在50-55周岁之间,你亲戚在单位正常从事了工作,那单位就必须按时、按合同发放工资,按规定购买社保。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可提起劳动仲裁。
2 李芬团队律师 2012-10-06 11:03
单位在忽悠你们。只要没办理退休手续就不算退休,社保也可以交到本人退休时,工作就要有工资发,至于要退回工资完全是胡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