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确认我和鄂尔多斯佰事得劳务公司没有承揽关系 我和劳务公司在神木县孙家岔镇杨家湾小组新居建房中签订了一份钢筋分包合同,我是自然人。我找的一个工人在工作中被高压线击中,造成重大伤残,他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追加我为第三人,在仲裁时,仲裁委说劳务公司把钢筋绑扎工程承揽给我了,我和受伤工人是雇佣关系。我不服向神木县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是神木县法院没有依法判决,而是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我和劳务公司有承揽关系吗、有法律依据吗
2012-10-04 22:01 童学兵(陕西-西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0-04 22:30
你可能是承揽关系,你可以再上诉的
2 惠忠颜律师 2012-10-05 09:14
委托律师帮你
3 林传雄律师 2012-10-05 15:35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0-06 11:03
你好这属于特殊侵权事故,在诉讼时,你应当追加高压线的管理人为第三人或被告,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处理,或者来电咨询。
5 康治斌律师 2012-10-06 14:50
你和受害人之间确实是雇佣关系,你作为雇主确实要和建设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服判决,你可以及时上诉。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2-10-06 14:51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2-10-06 14:51
不服该裁定,可以及时上诉。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0-07 09:48
可以上诉。
7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08 11:07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