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后发炎,引发高烧不退 于当日下午3点左右至某医院进行碎石手术,但医院未对身体进行详细的检查,并且没有进行点滴及输液消炎,当天术后就疼痛难忍,术后第二天早上8点左右进入当地第三人民医院,入院后量温为39.2度,反复的高烧不退,医生分析为碎石引发的症状,针对以上情况,进行碎石手术的医院是否有责任,可否要求其进行赔偿?
2010-05-17 10:36 xialin……(湖南-益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5-17 10:45
碎石是无菌手术 医院有过错
2 110网律师 2010-05-17 10:53
医院有过错,可以要求其赔偿。
3 刘秀章律师 2010-05-17 11:09
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
4 刘小平律师 2010-05-17 15:05
只要医院的操作有过错或者你受的损害与其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就可以要求医院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