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 我于去年10月买了一套二手房,已于去年11月份办理过户,由于合同上写明房屋买卖所产生的营业税、个税由甲方承担,但在办理过户的时候我垫付了将近3万元的税务,当贷款发放下来以后,我支付给卖方的时候扣除了我所垫付的钱,卖方无固拒收,并拒绝将房子交付我使用,现在我已经向法院起诉,但是他反诉,他更改了他自己手上的合同,在营业税、个税几个字后面加了个箭头,变成了由我支付了。但是我手上的这份合同没有更改。请问这次纠纷我有没有胜算
2010-05-16 20:48 x0579(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05-17 06:43
你可以凭借你手中没有涂改过的合同,来支付你的诉讼请求.
2 110网律师 2010-05-17 10:48
有胜算的;
如果需奥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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