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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在老人过世后由子女买下,其他子女是否有遗产继承权
使用权房在老人过世后由子女买下,其他子女是否有遗产继承权 使用权房一套,当时由拆迁分得,儿子四人,老大老四和老人分在一起,是四人户口共同分得,老二自己分了一套,老三外地知青,主动放弃。老人过世后,老大和老四协商共同买下了使用权房,老大出资8万,老四用公积金越2万,现老三要求将房子卖掉,分得房款,作为父母遗产,是否合理?如果要分,该怎么处分房款?
2012-10-01 13:57 srj101……(上海-虹口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0-01 16:12
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2 王晔律师  2012-10-01 14:21
不合理,公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3 袁文祥律师  2012-10-01 16:09
不合理!  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4 时瑞芳律师  2012-10-01 17:06
转成产权时老人已经去世,这套房子无老人的产权份额,所以不属于资产。
5 张峥嵘律师  2012-10-01 19:43
老三没有任何权利。
6 李军律师  2012-10-02 19:04
不合理。该房不属于遗产,不能要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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