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哪些合法权益可以维护? 我于今年3月30日因与单位领导打架被刑事拘留,4月22日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还在处理中。目前我得知单位已于4月30日与我解除劳动关系,但我在刑拘前在单位还有半个月的加班没有调休,请问我可以要求单位给予加班费吗?另外在4月30日前单位所发的工资和福利我还可以依法享受吗?我还有哪些合法权利可以维护?谢谢!
2010-05-16 15:21 毛毛雨730……(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翔律师 2010年05月16日 15时24分
可要求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