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我工资,我扣留货款,算不算违法? 我06年供职于一家俄罗斯公司(法人是中国人,注册的是鞋业设计商行,其实是做鞋子贸易),有签合同,08年这家公司被注销(因拖欠供应商数百万货款),09年注册个一个香港公司驻广州办事处继续经营,12年年初又被注销;老板从11年底开始拖欠我的工资,至今有7个月工资未付,期间我还在帮一个批发客人(也是老毛子,之前通过我们老板下单,后来单干)付款(他把网银账号和密码告诉了我,他自己拿着电子口令卡),现在我发现我们老板为了躲避中国供应商追债,开始通过这个批发单客人下单,我打算在付款时直接把老毛子欠我的工资和他违反劳动法应该赔付我的部分打入我的账户,总额不超过10万,然后再发邮件给他和批发单客人说明。因为他现在公司已经注销,我也没办法通过正常途径去申请劳动仲裁 !请问如此做是否构成侵占或者是职务侵占?
2012-09-29 22:13 comwo(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9-29 23:13
想劳动局反映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07 22:16
工资应当发放,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