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的行为算是交通肇事逃逸吗? 昨天上午我在一个三叉路口左转的时候左倒车镜刮到了一个女士,由于当时我认为倒车镜碰了下没什么事,就没下来看继续往前开,后来开到加油站加油的时候电话响了,车主告诉我说我刚才撞了人了,我这才知道刚刚倒车镜刮到的这个人受了伤,我第一时间就立刻感到了交警队接受处理,并积极的配合对方住院治疗。今天上午自己也凑了7000元钱给了对方家属让伤者治疗所用,我当时是确实大意了,满以为倒车镜刮了下能有什么事情,哪知道对方是个老太太骨质很酥松,刮的跌了一跤。腿骨骨折了,请问各位律师,我这算肇事逃逸吗???
2012-09-29 15:24 aaa261……(江苏-扬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9月29日 15时30分
交通肇事逃逸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事故现场,导致事故无法查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