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固定的仲裁机构生效吗 我们是小额贷款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发生纠纷,则向长春市二道区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如果借款人、抵押物、我公司均不在二道区域内,我们设定的仲裁机构生效吗?谢谢!
2012-09-28 11:06 tonnie(吉林-长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喜春律师 电话:15584435469 2012年09月28日 15时32分
有效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9-28 21:57
有效的
3 110网律师 2012-09-28 18:51
约定管辖地,可以是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等,若均不是,约定无效。
4 110网律师 2012-09-29 06:10
首先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是有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
其次,我同意楼上的观点,合同约定不能超出法律约定的六条官辖范围。
第三,有六条管辖范围,足够利用其实现在二道区法院诉讼的目的。
最后,欢迎成为朋友,及合作伙伴。
其次,我同意楼上的观点,合同约定不能超出法律约定的六条官辖范围。
第三,有六条管辖范围,足够利用其实现在二道区法院诉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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