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调整造成交通费用大额增加,可申请补贴吗 我是宿州市埇桥区农机局的一名职工,编制属于局下属单位农业机械学校。家在朱仙庄镇,前工作岗位是朱仙庄镇农机服务中心,属农机局在乡镇的基层单位。2012年9月12日,我被调往夹沟镇农机服务中心相同岗位工作。交通费用也因此大额增加。从朱仙庄镇到宿州市票价3元,从宿州市到夹沟镇8元。每日往返需22元,每个月22个工作日就需要484元。我工资是1773元每月,几乎三分之一要用于交通费用。而且每天要有五个小时时间用于路上,中午也只能留在单位。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间接减少了我的劳动报酬,我有权申请补贴吗?如果可以,根据哪种法律的何种条款申请呢?期待您的帮助
2012-09-27 23:08 lenggu……(安徽-宿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