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 今年五月份租的房子,跟女房东签的合同,住了不到一个月,她丈夫来了让我们搬走,现在,这个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男的名字,他拿着房产证让我们搬走,可是我们房租交到十二月份了,女房东不给我们退钱,不让我们走。请问,他有权利让我们搬走吗?是不是应该他们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才可以?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可以去法院诉讼吗?
2012-09-19 18:28 shengh……(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9-19 21:52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 孙新律师 2012-09-19 19:54
可以,将他们俩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