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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户籍地医院出生,在工作地计生登记,由哪方征收社会抚养费
在户籍地医院出生,在工作地计生登记,由哪方征收社会抚养费 如题.第二胎在带环情况下怀孕超生.在户籍地医院出生.几个月后在另一个工作地(城市)被计生站发现并登记.
请问这种情况应由哪方征收社会抚养费?谢谢!
2012-09-26 22:56 yyhh20……(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10-08 16:32
在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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