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问题 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有争议:
1、有一套男方父母赠予的一套住房(赠予一年,结婚18年),男方称如果离婚就把房屋返还给其父母。
2、有一女儿(15岁),归女方(无工作),男方拒绝付扶养费。
3、有近1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还有8万元的股票,但男方拒绝给女方。
请问,我(女方)应得多少财产呢?
1、有一套男方父母赠予的一套住房(赠予一年,结婚18年),男方称如果离婚就把房屋返还给其父母。
2、有一女儿(15岁),归女方(无工作),男方拒绝付扶养费。
3、有近1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还有8万元的股票,但男方拒绝给女方。
请问,我(女方)应得多少财产呢?
2012-09-26 22:00 凝烟若露(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9月27日 09时47分
1、赠与男方个人的,归男方,男方有权处分。否则,要女方一致同意男方才能处分。
2、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3、婚内的住房公积金、股票、养老保险个人交纳部分为夫妻共有,法院一般会平分处理。
2、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3、婚内的住房公积金、股票、养老保险个人交纳部分为夫妻共有,法院一般会平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