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的公家地方 自己建的房屋 怎么补偿 我是一家小企业的经营者,在我们居委会租用了一块地方搞生产性行业,起租的时候这块地方只是个荒地 后期的建筑都是自己搞的 当时有1年的临时建筑证明 想问一下 如果我跟居委会的合同到期或是面临拆迁的时候,我所建的房屋 修缮的地面是否有补偿呢?谢谢 请帮忙解答一下
2012-09-26 10:57 lxl805……(山东-济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于柱律师 2012-09-26 11:06
除非你你能证明该房屋的存在是有合法凭证的,否则没有补偿还属于违章建筑
2 110网律师 2012-09-26 21:33
你好,有补偿,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少受损失,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