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公司给予补交金 我现在在一家商务中心工作。试用期是3个月 现在才做了2个月。可是想离职了,他们也同意我离职,之前说过试用期的金是过了3个月交的 我现在要走,这该怎么处理
2010-05-14 15:06 gubaob……(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5-14 15:13
试用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关于社会保险,只要存在用工,就应当依法缴纳,不分试用期还是正式职工。
2 110网律师 2010-05-14 15:48
随时可以走人,拿上工资
3 姚艳艳律师 2010-05-14 20:46
应该缴纳
4 110网律师 2010-05-15 09:49
可以直接要求补交工作期间的保险
5 李军律师 2010-05-15 15:47
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6 110网律师 2010-05-16 12:13
要求补缴.如果不同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