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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及赡养老人
财产纠纷及赡养老人 我婆家是兄弟两个,我是大媳妇,我们2006年结婚,老二2012年年初结婚。
  我结婚是婆家给了我一所平房(位置农村),外加15000元聘礼,我的平房在2011年卖给了婆家,给我7万元,当时说这房子给老二结婚用,后来婆家又把房子卖了,给老二在市里花26万5千元买了一所楼房,另外给二儿媳妇聘礼3万元,现在我感觉老人对两个儿子不公平,在财产上我得到的这么少,以后赡养老人的时候还要共同担当是不是不合理?这个问题我该怎么解决?
2012-09-24 13:08 renshe……(辽宁-锦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世杰律师  电话:13166661618  2012年09月24日 14时53分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赠与子女财产多少是老人的权利。子女不能因为结婚时赠与财产少而减轻或不尽赡养义务。
2 陈晓云律师  2012-09-24 13:27
老人有权处分财产,不因老人处分财产而影响子女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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