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和儿女赡养老人问题 1、有个亲戚,家里有一个女儿。女儿是抱养的,无其他子女。母亲对女儿很好,父亲对女儿不好。从小到大父亲不给女儿一分钱花,也不抚养女儿。现在老两口有一套房屋,是父亲名字。在家庭户口薄上除了有一家三口的户口外,还有父亲弟弟家侄女的户口。侄女在户口上是以长女身份存在的。我想帮这个女儿问一下,父亲的侄女,也就是女儿的姐姐有继承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吗?(姐姐的户口曾经在户口薄上,现在迁出了)。
2、现在父亲把所有的积蓄都给他妹妹家了。(女儿的姑姑)父亲扬言说一分钱不给女儿,以后也不会让女儿养老。请问:女儿有什么办法在将来的某一天证明没拿父亲一分钱并不承担赡养义务?
2、现在父亲把所有的积蓄都给他妹妹家了。(女儿的姑姑)父亲扬言说一分钱不给女儿,以后也不会让女儿养老。请问:女儿有什么办法在将来的某一天证明没拿父亲一分钱并不承担赡养义务?
2012-08-13 19:18 ziyanm……(吉林-四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8月13日 19时43分
1、无权,但有遗嘱的除外。
2、没拿钱也有义务赡养,除非解除收养关系。
2、没拿钱也有义务赡养,除非解除收养关系。
2 朱君秀律师 2012-08-13 19:34
答:1、没有,你父母立有遗赠抚养协议的,除外;2、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以放弃继承权而减免赡养费的支付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