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卖方迟迟不交房但要求支付租金 买方买了二手房,手续全部办好。合同上签订手续全部办好后给卖方一个半月时间搬走。若逾期,每天50元违约金,但没有签订一个期限就算合同解除。一个半月到了,卖方仍不肯搬出房子,并提出要按市场价格支付租金。但甲方不想要钱,只想要房子,请问,这样算不算卖方违反合同?是否卖方能够无限期居住在这栋房子里?
2012-09-23 21:35 有一个问题(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9月24日 14时53分
1、合同没标注违约期限不是个问题,如果没约定就按照你主张权利的时间(当然给对方适当几天准备时间)。
2、直接起诉要求腾房,主张你的物权。
2、直接起诉要求腾房,主张你的物权。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9-23 22:00
你好,卖方属于违约。协商不成,买房可以要求卖方履行合同,腾房。
3 孙新律师 2012-09-24 14:12
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