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一方无法按要求履行合,中止合同需要给对方补偿吗? 公司与个人鉴定了一年运输合同,由于那人承担不起运输任务,来不及,经常拖延运输时间,提醒让那人再找辆车合伙,他说找不到,让公司找,一直这样拖着。现公司找到了车,需要跟新的合作人签定合同,该怎么处理第一个有合同的人?如果公司中止合同,需要给他补偿吗?
2012-09-23 15:28 JSCZSG……(江苏-常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9-23 16:27
您好,可以解除合同,无无需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2-09-23 21:57
1、原来运输合同已经约定了承运人的任务,在无法完成任务的情况下,公司可以终止与第一个人的运输合同;
2、公司终止合同后,无需进行补偿。
法条参考:
《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终止合同后,无需进行补偿。
法条参考:
《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 110网律师 2012-09-24 08:35
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给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2-09-24 14:11
如果对方确实存在拖延运输时间,可以依法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