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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一年合同,现提前10天辞职,老板同意了,但要找到人接手才放人还要扣一个月工资。
签了一年合同,现提前10天辞职,老板同意了,但要找到人接手才放人还要扣一个月工资。 16年11月份入职,16年11月之前所有人都不签合同,17年4月份公司改革所以签合同了,合同从17年4月算起,签了一年,12月份才帮我买社保,合同内有规定:在对方无过错的情况下,任何单方解除本合同均属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予以经济赔偿,标准以事发当时、乙方最近两个月领取甲方薪酬待遇的合计总额为准。老板就以这条扣我一个月工资,还说如果我不来上班,就去起诉我。
2017-11-10 09:07 青bbb(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年11月10日 09时18分
你好,老板的说法是违法的。

首先,你有权解除合同,只是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你们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是违法的,老板不能以此为依据扣你的钱。

最后,因为你自16年11月入职到17年4月之间没有签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单位追讨未签劳动合同期间6个月工资差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的补充: 2017-11-10 09:19

首先和单位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可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我的回答解决了你的问题,请采纳。

2 郎海华律师  2017-11-10 09:1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刘祖虎律师  2017-11-10 09:13
申请劳动仲裁
4 曾邵华律师  2017-11-10 09:32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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