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讨要自己的费用 我是公司法人代表,属于挂名的,不参与公司的具体运行,因为开办公司需要用的证件,名义上拥有30%股份;如何保护我不收公司出问题的牵连以及我的薪资如何支付
2017-11-04 09:42 123456……(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11-04 09:44
这是可以诉讼来维权的
2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17-11-04 09:45
你好!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38条)。
法定代表人制度是源于我国国有企业的传统领导体制的极具“中国特色”的一种法人代表权制度。我国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通常情形下法人的正职负责人(如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制度是源于我国国有企业的传统领导体制的极具“中国特色”的一种法人代表权制度。我国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通常情形下法人的正职负责人(如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
3 卢雅琦律师 2017-11-07 14:29
这是可以诉讼来维权的
4 110网律师 2017-11-10 14:15
这是可以诉讼来维权的